释义 |
可以向法院起诉,买房人可以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卖方如果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但还未办理过户,那么买方可以优先过户,但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卖方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致使双方无法达到合同目的,这时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一、房价上涨违约怎么办? 房价上涨卖方违约,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但未将房屋另售他人,这种情况下卖方往往以家人反对或采取不去银行解押的方式来阻挠合同的履行;另一种情况是卖方直接将房屋另售给出价更高的买家,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这两种情况,买方均可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其损失构成主要包括: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注意:定金违约金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一,往往取价高者)、买方已经支付的中介费、房屋的差价损失。 在房价上涨情况下,一旦出卖人有毁约迹象,买方应当及时提起诉讼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以防出卖人一房两卖导致房屋执行困难或者不能执行。 二、没过户房子卖家给我打官司可以要回来么 可以要回,买方反悔不买,卖方可以拒绝,买方不得要求返还定金。如果买方在签约后反悔不愿继续交易,最好的方法同样是双方达成一致和平协议解约,但如果不能协议解约,就要按签订的合约解除合同。我国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公民间房屋买卖合同除用书面形式订立外,尚须在国家主管机关登记过户。只要是没过户,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没转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届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废止。这三种违约结果是由买房人选择的。因此,买房人可以不要卖房人返还定金,而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