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遗产父母和配偶怎么分配? |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遗产的分配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应按照平均原则分配给继承人,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特殊情况包括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对被继承人尽义务多、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等。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继承人可以协商同意进行不均等分配。因此,在处理遗产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办理。 法律分析 一、对于遗产父母和配偶怎么分配? 父母和配偶属于第一顺位继承者,从而分配的方式都是属于均等的。 但对于其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适当多分: 1、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 2、对被继承人尽义务多的; 3、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 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产父母和配偶都是属于法定的继承者,而且父母和配偶都是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在分配的上面都会按平均的原则来处理这笔遗产,但在有特殊的情况之下也可以不均等的进行分配,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的分配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人之间应当均等分配。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共同生活、尽义务多或生活困难等,可以适当多分给相关继承人。同时,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少分或不分。因此,在处理遗产时,应综合考虑实际情况,遵循平等原则,但也可以根据继承人之间的协商达成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