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档案民事责任的构成条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     2、行为的违法性,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     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档案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