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
释义 | 离婚冷静期具体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符合相关条件,给予夫妻双方反悔的法定期限,且该期限一般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是不给离婚吗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所以不用担心感情确实破裂的情况下对方不想离婚离不了,能协议离婚说明双方都还没有撕破脸皮,双方都是想离婚但是不够冷静才协议离婚,不是到了诉讼离婚那种撕破脸皮一方不愿离婚的地步,是完全不对诉讼离婚产生任何影响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冷静期期间是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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