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的特点有哪些 |
释义 |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时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是一年: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是在职期间,那么领取时间是没有限制的; 2、如果是离职的话,应该在离职之日算起的一年之内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如果仲裁时效由于当事人的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是向相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是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但是中断。从中断的候起,仲裁时效期间要重新计算。 一、工伤认定的性质如下: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总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时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是一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是在职期间,那么领取时间是没有限制的;如果是离职的话,应该在离职之日算起的一年之内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如果仲裁时效由于当事人的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是向相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是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但是中断。从中断的候起,仲裁时效期间要重新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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