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抱养孩子落户口新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要落户,必须先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小孩必须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办理。经县级民政部门的审核、符合收养条件的人才有资格收养,领取收养证。 对依法收养的孩子,可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证》办理入户手续;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但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收养子女,可凭当地派出所和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申请入户。 对捡拾的孩子,应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等。具体因个案不同要求也可能不同。 抱养小孩的规定 《民法典》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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