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 |
释义 | 技术合同终止发生以下法律效力: 1.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权利,债务人也不再负担债务。 2.债权的担保及其他从属权利及义务消灭,如担保物权、保证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也随合同消灭而消灭。 3.负债字据的返还。技术合同消灭后,当事人得请求返还或涂销负债的字据或者对方出具合同关系消灭的证书。 一、终止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终止合同的方式如下: 1、清偿,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 2、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 3、抵销,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4、提存; 5、免除,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即债权债务归于一人。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二、留置权消灭情形有哪些 (一)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混同、抵销、免除等)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 (二)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 在债权人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以替代留置担保,留置权归于消灭。另行提供担保,须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 (三)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 留置权既然是一种民事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该权利,也可以放弃该项权利,留置权人弃权,表现为将该留置物交付给债务人。 (四)因丧失占有而消灭 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和存续的前提条件。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即归于消灭。当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被剥夺时,不能基于留置权请求返还,只能依据侵权的法律规定请求返还留置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