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在离婚诉讼中的作用 |
释义 | 调解在离婚案件中的重要性及其效力。调解是诉讼过程中的必经程序,有利于法制宣传和纠纷处理。调解结果可分为和好、达成离婚协议和调解无效三种情况。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收后不能反悔。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判决。原告在6个月内不能重新起诉离婚,被告不受此限制。 法律分析 1、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2、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3、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4、调解书的效力 诉讼内调解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审核后,并签字或盖章后,与签收调解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送达调解书时,当事人反悔不签收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诉讼外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进行的,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并签收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诉讼离婚中调解无效怎么办 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结语 调解是诉讼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程序,有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和思想指导,以妥善处理离婚案件。调解所达成的协议通常能够有效预防纠纷进一步恶化,减轻法院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应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好或离婚协议。调解的结果有三种:和好撤诉、离婚协议生效、调解无效进入下一诉讼程序。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反悔不影响其效力。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法院将依法作出相关判决。在某些情况下,原告需等待6个月才能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调解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