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行为犯吗 |
| 释义 | 假冒注册商标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故意(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权,情节严重即构成本罪。第一,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在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当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侵犯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权,情节严重的,即构成本罪,并未将侵权商品的出售作为本罪的构成要件。完成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侵犯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权,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因此,假冒注册商标罪属于行为犯。第二,司法解释在对“情节严重”及“情节特别严重”中的规定涉及到“非法经营数额”和“违法所得数额”两种情况,并且有不同的规定。“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获利的数额。“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全部违法商品的价值。此处表明即使商品并未销售,只要它所涉及的侵权产品达到法律规定的非法经营的数额,同样构成本罪。再次证明,侵权产品是否销售以及销售数额不是构成本罪的要件。因此它不是结果犯,而是行为犯。 假冒注册商标罪包含哪些假冒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 (3)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哪些属于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四种行为: ①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②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③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④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如何分类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分类: 第一类:完全假冒。对同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等的商品,称为完全假冒。此情况下普通消费者难以区分,生产商对相关产品生产工艺、外观及材质特征掌握最直接、全面和准确,因此其对产品真伪的鉴别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工商机关需要生产厂家即商标注册人出具鉴定结论,证明所查处的商品是不是正品。 第二类:不完全假冒。侵权商品有自己的厂名、厂址和包装,仅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构成侵权,称为不完全假冒。在不完全假冒情况下,被查处的商品有自己的厂名、厂址,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关键在于其商标使用行为是否经过商标注册人许可或授权。这种情形下,商标注册人出具的意见主要是为了证明当事人的商标使用是否经过其同意。 《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是指为达到冒充他人商品的目的而在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以及为实现该目的而实施的预备行为,那么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而且,这种行为日益增多并出现了一些新形式。面对日益严重化、复杂化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刑法作为商标法律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类行为的打击上却相当有限,这对于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次序极为不利。 什么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是指采用虚假或其他不诚实的手法,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人市场的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田物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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