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交易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出让土地才能买卖,但以下房屋不能买卖: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限制的、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以及法律禁止转让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主要是出让土地才能买卖,下列这些房屋不可买卖:(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房屋交易条件有哪些关键要素? 房屋交易条件涉及多个关键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首先,房屋的价格是一个重要的条件,买卖双方需要就房屋的价值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其次,交易的付款方式也是一个关键要素,包括全款支付、分期付款或者贷款购房等方式。此外,交易的房屋权益转移方式也需要明确,如产权过户、合同签订等。同时,交易的附加条件也需要考虑,例如装修、家具、设备等是否包含在交易中。最后,交易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也是必须明确的,包括双方的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综上所述,房屋交易条件的关键要素包括价格、付款方式、权益转移、附加条件和法律责任等。 结语 房屋交易条件的关键要素包括价格、付款方式、权益转移、附加条件和法律责任等。在房屋买卖中,需要注意各种限制条件,如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限制房地产权利、共有房地产未经共有人同意等。此外,权属争议、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以及法律禁止转让的情形也应予以避免。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双方应就房屋的价值进行协商,并明确付款方式、权益转移方式以及附加条件。双方还需明确各自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