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担保权利的类型及规定
释义
    担保债权规定概述:1.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履行债务后可追偿;2.抵押物可用于偿还债务;3.定金应抵作价款或双倍返还;4.占有人可留置财产优先偿还债务。
    法律分析
    关于担保债权是我相关规定: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拓展延伸
    担保权利的范围和适用条件
    担保权利的范围和适用条件是指在法律上,担保权利的具体适用范围和条件限制。担保权利是指一方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措施。担保权利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形式。具体适用条件则根据不同类型的担保权利而有所不同,例如抵押权的适用条件可能涉及到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合同的签订等。担保权利的范围和适用条件在法律上起到规范和保护债权人权益的作用,确保债权人能够在债务人违约时获得相应的担保保障。
    结语
    担保债权是一种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措施,其范围和适用条件在法律上得到明确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抵押物折价或变卖、定金的处理、留置财产等都是担保债权的具体适用范围。担保权利的范围和适用条件的确立,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债务人违约时能够获得相应的担保保障。这一制度的存在,为经济交往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6 3: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