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起诉离婚第二次要隔多久 |
释义 | 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和第一次间隔六个月,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什么样的离婚诉讼法院不受理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原因: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第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第一次起诉不判离怎么办 第一次起诉不判离后原则上需在六个月后才能第二次起诉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指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但被告起诉,或原告能提供新理由或新情况的除外。 三、起诉离婚法院能否不受理 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的条件包括: 1、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