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常常以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付。但是,对于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义务,法律有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对被保险人在合同签订时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慎调查,对于未经调查的信息,保险公司不能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因此,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该详细了解合同条款和被保险人提供的信息,并对保险公司的调查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不如实告知,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尽到说明、说明不清或者正确披露的义务为由解除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未依法审慎调查的,不得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为由免除赔偿责任。” 通过对以上法律依据的分析,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案件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进行,不能以“不如实告知”为由随意拒赔。律师在帮助瘫痪病人维权时,要深入了解合同条款并对保险公司的调查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确保病人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