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向被保险人充分说明保险责任和保险范围等条款内容,被保险人有权了解保险合同的全部内容。如果保险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被保险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解除保险合同。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保险人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向被保险人充分说明保险责任和保险范围等条款内容,被保险人有权了解保险合同的全部内容。 2.《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使被保险人不能行使其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人未向被保险人尽到告知义务,被保险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支持其解除请求。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保险人未向被保险人完全履行告知义务,被保险人可以在60日内解除保险合同。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保险人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因此,被保险人应当在购买保险前仔细了解保险合同的全部内容,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