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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保全申请书内容如何写?
释义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申请书可以这样写:首先,写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的基本信息、现居住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其次,写上请求事项,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金额或查封被申请人财产的金额,再写上事实及理由。最后,在结尾写上申请人和申请时间。
    房产保全申请书应当写明如下内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请求事项;3、要求保全房产的具体情况;4、申请的理由;5、相应的证据;6、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7、申请时间。除此之外,还应当附上相应的担保材料。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二者的申请书都应写明以上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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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4 19: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