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工资、实习工资和转正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
释义 | 1、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工资应不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实习工资 实习工资大多是指学生实习所获得的报酬。《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实习单位应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一、劳动法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间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的多少 试用期间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的80%,并且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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