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行为人与相对人虚假的意思表示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章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其他法定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章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章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章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行为人与相对人虚假的意思表示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章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