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会医疗保险结算要求参保人员在规定日期内提交医疗证、费用票据等至经办机构。转诊转院原则是市内先后,省内先后。转诊转院费用由个人先垫付,医疗结束后凭相关证明文件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住院费用。 法律分析 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1、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拓展延伸 外地就医住院费用如何在本地报销? 在外地就医住院后,如何在本地报销住院费用呢?首先,您需要妥善保留所有与住院相关的发票、收据和医疗文件。然后,回到本地后,您可以前往当地的医保或社保局咨询相关政策和程序。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填写报销申请表,并提交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医生诊断证明等文件。审批通过后,您可以选择直接退费或者通过医保卡进行报销。请注意,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您需要详细了解当地的规定。如果有需要,您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服务热线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记得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以免超过规定的报销时限。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康复! 结语 外地就医住院后,回到本地后,您需要妥善保留所有与住院相关的发票、收据和医疗文件。然后,前往当地的医保或社保局咨询相关政策和程序。填写报销申请表,并提交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医生诊断证明等文件。审批通过后,选择退费或通过医保卡报销。不同地区政策可能有所不同,请详细了解当地规定。咨询医保服务热线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祝早日康复!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