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能否获得父母意外死亡赔偿金? |
释义 |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权利主体是受害者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在继承遗产方面,遵循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即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死亡赔偿金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继承遗产的方式包括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各继承人对遗产均有相同的份额。 法律分析 能。主张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是受害者的近亲属,女儿属于近亲属的范围,有权利主张分配赔偿金。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赔偿金作为遗产,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如没有特殊情况,各继承人对遗产各占相同的份额。当事人可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法律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当事人有立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有哪几种方式?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权利主体是受害者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将继承赔偿金。分配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生活紧密程度决定,继承人有权进行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遗产继承方式包括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等。如有更多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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