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般主体、侵犯公共安全的客体、故意主观方面、行为人使用除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客观方面。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犯罪未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并以相当的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後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