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情分居的时间 |
释义 | 因感情不和的分居时间的算法是指,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的当天止。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才会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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