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也不得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 2.《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自订立时生效。” 结论: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保险公司提起诉讼。如果被保险人需要法律援助,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