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般需要提交肇事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交通事故认定书、死者的尸检报告、火化证明、居民医学死亡证明、医院的死亡小结、安葬证明、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医疗费票据、护理和误工证明材料、交通费票据、住宿费票据。如果涉及衣物损失、车损,还需要提交维修费发票、施救费发票、车损鉴定报告等证明财产损失的证明材料。死亡案件,一般保险公司为了核实事故真实性,一般会要求调取事故现场图、接警记录、交警制作的完整询问笔录。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据的收据 1、在交警到处理交通事故时,最好复印肇事车辆的行驶证、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及保险单。这些证据在立案阶段是必备材料,用以确定被告主体信息。 2、就诊时,保管好相应的门诊病历、医疗费票据。门诊病历上的问诊记录要与医疗费票据的时间相对应。在实务中,一些当事人将医疗费票据提供过来,却没有提供相应的问诊记录,很容易被法院断定为伪造证据。 3、关于主张误工费的证据,一般需要当事人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记录。 4、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应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该报告是用以索赔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基础证据。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方便受害人家属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项目。 二、交通肇事保险损失赔偿 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其他书面证明为前提。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7、追究三者险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提供保险公司名称和保险限额。 8、追究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责任的,提供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或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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