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要约可撤销的情形有:
 1、如果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可以撤销要约;
 2、如果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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