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
释义 | 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包括:重婚、同居、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一般不判离婚的情况包括:夫妻感情未破裂、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方有重大过错)。 法律分析 一、哪些情况下法院是会判离婚的 1、法院在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用领取离婚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哪些情况法院一般不判离婚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在一方有重婚、同居、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然而,夫妻感情未破裂、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以及原告无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判离婚。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得到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以上是法院判离婚的一些情况和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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