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机关应及时处理报警案件,若有不作为行为可向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警察不立案时,可要求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并告知理由。《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警务督察部门可设立110接诉台处理投诉。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如果有玩忽职守不作为行为的,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另外,如果警察不立案,你们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法律客观: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也可设立110接诉台,直接负责接受和处理投诉。 拓展延伸 警察警号管理引发的投诉风波 近期,警察警号管理引发了一场投诉风波。这一问题涉及到警察部门对于警号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的质疑。投诉者认为,部分警察滥用警号,甚至存在警号被转让或私自使用的情况。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公众的权益,也损害了警察部门的形象和信誉。对此,相关部门已经展开调查,并承诺将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同时,加强警号管理制度的建设和监督也成为了当务之急,以确保警察警号的合法、规范和透明使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 结语 公安机关应及时查处报警案件,对玩忽职守不作为行为可向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如警察不立案,可要求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告知理由。近期警察警号管理引发投诉,涉及警号分配、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相关部门已展开调查,并承诺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加强警号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督,确保合法、规范、透明使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三十九条 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 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四节 通信、会见 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