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机关不得在什么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
释义 |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没有获得法院裁定前,不得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这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避免因行政机关错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但是,在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紧急情况包括:存在危及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或者急需保全或者停止损害的情况等。在采取强制措施时,行政机关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诉求和权利,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的不利影响,并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措施的冻结、解冻等措施,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应当依法向当事人进行告知,并在采取强制措施后五日内报送人民法院审查,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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