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租房违反合同的责任 |
释义 | 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责任如下: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包括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不符合或未保持合同要求、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违约责任;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包括未按约支付租金、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擅自转租转借换租的违约责任。 一、出租房合同怎么写简易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租赁合同在什么情况下要解除合同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如下: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和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危害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等等。 三、承租人提前退房如何处理违约 承租人提前退房应当赔偿出租人的损失。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应当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的损失是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造成的租金收入损失。如果房屋在合同剩余期限内未出租,承租人应在剩余期限内支付租金;如果房屋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出租,承租人只需承担租赁前的租金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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