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北京二环拆迁自建房补偿 |
| 释义 | 在拆迁范围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常住户口居民可以向拆迁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对于普通住宅的拆迁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应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法律分析 1、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可以参照前条规定的程序向拆迁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 (1)单独立户; (2)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拆迁范围内无正式住房; (3)本人及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外无正式住房。 2、如果是普通住宅的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则应当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 拓展延伸 北京二环拆迁政策调整对自建房居民补偿的影响 近期,北京二环地区拆迁政策发生调整,对自建房居民补偿产生了重大影响。根据新政策,自建房居民将享受更加公平合理的补偿待遇。首先,政府将提供更多的货币补偿,以帮助居民重新安置和购置新住房。其次,政府还将提供就业援助和培训计划,帮助居民顺利就业或创业。此外,政府还将提供社会保障和医疗保健等福利,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这一政策调整将为自建房居民带来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生活环境,促进城市发展与社会稳定的良性循环。 结语 新政策的调整为北京二环地区的自建房居民提供了更加公平合理的补偿待遇。居民将享受更多的货币补偿,以帮助他们重新安置和购置新住房。政府还将提供就业援助和培训计划,帮助居民顺利就业或创业。此外,政府还将提供社会保障和医疗保健等福利,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这一政策调整将为自建房居民带来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生活环境,促进城市发展与社会稳定的良性循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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