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和其他损害赔偿可以双重获得吗 |
释义 | 工伤和其他损害赔偿是可以得到双重赔偿的,因为法律没有相抵触的规定,而且根据规定除了一次性票据报销的除外均可以得到赔偿;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仍然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一、交通事故和工伤可以一起赔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和交通事故是可以进行双赔的,根据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可以要求双重赔偿,但没有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只规定了医疗费不能重复支付。 二、民事工伤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解释:民事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不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赔偿吗? (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2)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3)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4)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第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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