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宅基地属于农民自建房的土地,通常是让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的,村民除了要给村集体申请,村集体还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这样宅基地才有使用权证明。 关于宅基地没有使用权证可不可以确权,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若宅基地没有使用权证是因为未经过合法审批,则不可以确权;如果宅基地没有使用权证,但在建房之前已经打过报告,经过村镇或县级政府的允许,这种情况是可以确权的。 经过确权后的宅基地,是资源,也是资产,村民有权把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宅基地也可以流转,农村房屋也可以村内买卖。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