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户口在当地如何缴纳医保? |
释义 | 根据现行医保政策,若曾缴纳外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后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新工作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指定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若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参保凭证》的,参保人前来申请时须出示该凭证。 异地户口在当地可以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缴纳医保。异地办理医保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1、参保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如参保人是学龄前少年儿童,则提供母子或父子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 2、参保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3、参保人所在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两份,户口本上的每一页都要复印; 4、户口本上除参保本人外,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两份。 医保是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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