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在征地补偿中的登记有什么作用
释义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登记问题的意思是指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征收土地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行为。
    一、定向土地拆迁补偿流程
    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的流程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1、发布征地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发布一定的征地公告。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后进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告知被征地的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组织进行听证。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一书四方案即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5、征收土地公告。公告内容包含征地补偿安置人员等等。6、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的所有权人有权进行登记。7、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之后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意见、听证。8、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9、依法交出土地。
    二、土地征收的钱怎么发放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会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三、迁户补偿标准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8/3 10: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