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二)投标一览表;(三)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五)投标保证金;(六)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供货合同中的非主要部分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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