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夫妻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此时法院也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的,法院应当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必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年后才会判决。根据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     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