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接到逮捕通知后,具体程序是:逮捕通知书送达后,继续调查处理,查办完毕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提起公诉后,侦查办案应当在逮捕后两个月内完成,报请审查起诉;情节复杂,逾期不能办结的案件,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期。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逾期不能审结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逮捕通知书下来后流程 逮捕通知书下来后有以下流程:公安机关进行逮捕、送看守所羁押、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进行讯问、进行审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四条 逮捕后的处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五条 逮捕后的必要性审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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