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金百分之几合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违约金在原《合同法》(失效)中规定的最高限额是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现已被《民法典》取消,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适用。 违约金是违约后的补救措施,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相关规定如下: 1.双方可以预先协商违约金的数额,通常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确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2.双方没有预先约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违约金,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即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