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怎样的 |
释义 |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对于转让的双方是在双方签署合同时该债权转让合同成立,根据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或者生效条件确定合同的生效时间。 对于债务人,应当在收到债权转让的通知时对债务人生效。 一、债务转让指的是什么 债务转让指的是债务人在不改变债务内容的情况下,将合同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债权转让协议只能约束原债权人和成为新债权人的第三人,而不能约束债务人。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如何防范债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防范债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1、避免签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转让的风险;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应在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在合同签订后几天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要轻信合同中规定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还对方的价款等谎言; 3、为防止受让人有缺陷的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缺陷担保责任。 三、债权转让协议是不是合法的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有三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4)必须有转让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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