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害赔偿如下: 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准备必要的费用; 3、债权人因失去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而造成的损失; 4、债权人已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绝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而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 5、债权人已收到债务的支付物时,因返还该物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