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合伙企业怎么注册? |
| 释义 | 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办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刻章; 4、办理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 一、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哪些程序? 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下列程序: 1、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工商局检索是否有重名,是否可以使用; 2、确定企业名称后,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账户,办理验资报告; 3、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领取并填写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名单等,等待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审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后领取营业执照。 二、外地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分公司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三、注销合伙企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注销合伙企业,一般有四个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 2、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3、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决定是否受理; 4、准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的,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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