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讼中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包括障碍在最后6个月前发生延续到最后6个月时的情形。否则,不发生时效中止。 (2)诉讼时效的中止,须有法定事由: 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其他障碍。指不可抗力以外的,并非权利人的意志所决定的,足以阻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情况。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