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做了,公司要求重做,伤者能拒绝吗 |
释义 | 工伤鉴定做了,公司要求重做,伤者能拒绝。 可以拒绝,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伤残鉴定结果,比如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等; 2、如果对方保险公司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需要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或律师咨询,以确定是否需要重新鉴定; 3、如果决定拒绝重新鉴定,需要及时向对方保险公司提出书面回复,并附上相关证据。 工伤处理流程如下: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3、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 4、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 5、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6、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综上所述,工伤处理需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申请工伤认定、治疗及休息期、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审核,以及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一)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二)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三)丁、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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