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社保政策 |
释义 | 在职职工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自由职业者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在职职工按其缴费基数8%的比例缴纳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 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按其缴费基数22.5%的比例缴纳按其缴费基数12%的比例缴纳 自由职业者按其缴费基数30.5%的比例缴纳 在职职工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养老帐户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帐户 用人单位 养老:3%计入职工个人养老帐户,其余进入社会统筹基金 医疗: 34岁以下按上年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0.5%计入帐户; 35岁至44岁按上年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计入帐户; 45岁至退休按上年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计入帐户 自由职业者 11%计入职工个人养老帐户,其余进入社会统筹基金 未来给付 在职职工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月养老金=基础养老(上年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账户额/120) 门急诊:先从个人帐户中扣,个人帐户用完后,由个人自付。自付款超国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根据中人(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与新人(20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不同分别予以支付。 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为上年度本市城镇职上年平均工资的10%,封顶线为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支付,不足部分在职职工自负。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自负15%,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自负20%。 在职职工 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工龄性养老金+过渡性补贴养老金) 在门诊进行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统称门诊大病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承担85%,其余部分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职工自负。 自由职业者计算方法同企业在职职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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