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肺癌保险拒赔的先天性不赔条款是否符合保险监管要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先天性不赔条款是否符合保险监管要求,需根据《保险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合同时,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损害赔偿责任的免除或者减轻,不得违背公共利益”。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先天性不赔条款若未在保险合同中充分、明确告知被保险人,或在保险合同中存在明显不合理、苛刻和不公平的条款,均有可能被认为违反了《保险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合同时,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 2.《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损害赔偿责任的免除或者减轻,不得违背公共利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