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耕地占用税有滞纳金,具体规定如下:     1、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在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之日;     2、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3、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每天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建设用地批准书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等有关文件出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十条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