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按照顺序办理,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协议办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若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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