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公司必须开设对公账户。 对公账户全称对公结算账户,又称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公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各有各的用途。单位发工资、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都是通过各种对公结算账户进行的。但是对公结算账户的存取款比较麻烦,存款必须要填现金缴款单,取款要填现金支票或者转账支票并加盖与银行留存的印鉴相符的公/私章。 企业对公户需要的资料如下: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2、印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如果之前刻章的时候,有办理刻章卡,也一起带过去; 3、法人代表身份证; 4、如需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个人成立公司的流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拟定公司章程; 3、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公司对公帐户的种类分以下几种: 1、基本账户; 2、一般账户; 3、临时账户; 4、专用账户。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规定当中,公司成立之后,开立公户是属于法律规定的必要事项,。对公账户在税务局备案,之后交的税款都是从对公账户里扣除,而且还有时间限定,在营业执照办理完成后1-3个月左右没有开设基本户的,就会被监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帐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帐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