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业主侵占公共绿地城管管吗 直接属于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如物业是在无法解决,可以直接找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规划办。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小区里面的业主占用公共绿化的地方,那么首先应该由物业进行协商,如果物业无法解决的,可以直接找接到派出所的社区规划办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网相关律师。
该内容由 周伟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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