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方面受到限制? |
释义 |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限受限,具有社会公益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其他赠与合同享有任意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法律分析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限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二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其余的赠与合同都享有任意撤销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拓展延伸 限制下的领域有哪些? 限制下的领域非常广泛,涉及各个方面。在法律领域,受到限制的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自由、言论自由、财产权、人身自由等。在商业领域,受到限制的方面可能涉及市场准入、竞争政策、商业合规等。在教育领域,受到限制的方面可能包括教学内容、学校管理规定等。在科技领域,受到限制的方面可能涉及知识产权、数据隐私、网络安全等。在环境领域,受到限制的方面可能包括排污标准、资源利用等。总之,限制下的领域众多,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研究。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限受到一定限制。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也不可撤销。除此之外,其他赠与合同享有任意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无偿将财产赠予受赠人,并由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撤销规定。在各个领域,限制的范围广泛,需要具体分析和研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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