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预告登记的具体适用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当事人签订不动产买卖等协议后,可申请预告登记,以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任何处分该不动产的行为都无效。适用情形包括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等。 法律分析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没有经过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有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等。 拓展延伸 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法律要求和程序是什么? 不动产预告登记是指在不动产权利发生变动前,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的一种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法律要求和程序如下:首先,申请人应当提供完整的不动产权利证明材料,包括权属证明、身份证明等。其次,申请人需要填写预告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办理登记手续。最后,登记机构将会发出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确认该不动产的预告登记已经完成。预告登记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如未办理转移登记,则预告登记自动失效。以上是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法律要求和程序的基本概述。 结语 不动产预告登记是一种重要的制度,为当事人保障了不动产物权的实现。通过预告登记,权利人可以有效地防止未经同意的处分行为,确保自身权益的安全。在申请预告登记时,申请人需要提供完整的不动产权利证明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查。预告登记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办理转移登记。这一制度的实施为不动产交易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公平和诚信的市场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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